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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学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1-14

法大研字[2013] 2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研究生毕业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保证研究生毕业审查与学位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审查和学位授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

    根据学校规定,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方可提出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各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各院)须做好本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一律不得进行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审核由各院负责,但需向培养办报送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的毕业审核由各院审查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复核材料包括: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审批表、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个人培养计划,专业课考核成绩、学期论文(2篇)、公开发表的1万字以上的专业论文或著作及中期考核材料。

    (三)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须于3月30日前向所在院提出书面申请,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提前毕业。研究生院4月10日前办理提前毕业研究生审批手续。4月10日前未获准提前毕业的,各学院不得安排其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四)各院毕业审查时间为4月15日-5月5日,研究生院复核时间为5月6日-10日。各院于5月5日前将博士复核材料送交培养办。未通过审查的,各学院不得安排其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五)只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用于学术规范审查的毕业论文于3月30日前提交给培养办。

    二、论文答辩

    各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所属专业研究生、专业学位生和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启动及截止时间由各院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及各院情况自行确定。 为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院妥善安排各环节相关工作时间并及时公布。

    (二)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生不得提前结业,且应在课程考试通过后二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同等学力人员应在《准予学位论文答辩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论文答辩。逾期一律不予接受申请。

    (三)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按照学校2009年10月颁布的《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执行,各院应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所属专业学生及其他在本院参加论文答辩人员的教育,提醒其注意遵守学术规范。

    为保证匿名审查工作分类统计的准确性,各院应建立论文提交登记制度,根据本学院研究生的不同类别对论文进行合理编号,使统计者能够通过论文编号判断申请人的层次和类别;电子文本的论文除进行匿名处理外,要以“编号+论文题目”的方式进行命名,申请人在提交论文时应签字确认所交论文与电子文本、用于评阅和答辩的版本相同,且为定稿。

    二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一律须重新提交论文,参加学术规范审查。

    凡未参加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的人员,一律不得安排答辩。

    研究生院将于论文评阅及答辩前将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结果反馈给各院,由各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别及时做出认定和相应处理,并在一周内将结果报送学位办。

    (四)继续实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制度。具体做法为: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专家匿名(即双盲)评审,评审工作(如评审专家确定、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的取送等)由各有关院负责。

    2.硕士学位论文部分实行专家匿名评审。各学院按不少于1/4的比例,从申请论文答辩人(不含同等学力)中随机抽取送审名单。同等学力人员全部实行匿名评审。

    未参加随机抽取匿名评审人员一律不得安排论文答辩。

    (五)各院应要求学生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凡不按规定打印、装订学位论文的,各院应不予接受。

    (六)各院按申请人数领取答辩及归档等全部材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博\硕学位论文评阅书》、《博\硕学位论文答辩决议》等相关表格从研究生院相关网页下载。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封皮由其本人自行购买。

    (七)应届毕业研究生照片由培养办组织统一采集,未参与照片统一采集、提前和延期毕业研究生以及高校教师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等在提出申请时,接受论文答辩申请学院须要求其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本照片以及2寸照片2张,否则不予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照片格式见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7_63_432.html

    三、学位信息采集

    各院应敦促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和人员登陆系统填写个人学位信息。其中,

    系统一:“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用于博士研究生(包括学历博士和同等学力博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包括学历型专业硕士和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学历硕士生和高校教师填报信息;

    系统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用于同等学力人员填报信息。

    (一)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之外的其他类型学生,应登陆“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写学位信息。

    学生登陆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053/  

    用户名为:学号(或身份证件号码)

    密码为:5890

    已经参加统一照片采集的学生由学位办负责上传电子照片,各院负责收集未参加统一照片采集的人员(不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的电子版照片并上传至学位信息采集系统。

    5月30日前,各院须完成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的信息审核。学院管理员登陆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xxcj/Portal.html?code=642&10053&1&1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应上级部门要求,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信息报送应通过“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loginuserid=null,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学员个人必须在到校办理申请答辩手续之前先行在“平台”上注册个人帐户,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三个环节

    第二步:到校进行图像和指纹采集,完成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步:在“平台”上“申请论文答辩资格”这个环节,提交论文答辩的申请

    第四步:到校进行申请论文答辩的资格审核(包括对纸质材料的审核和平台上的系统审核两步)

    第五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的学员在“平台”上完成“填报论文信息”环节的信息填写。(资格审核通过后十日内)

    1.已经在“平台”注册并采集过图像和指纹的学员,到校进行答辩资格审核之前应完成前三步。

    2.尚未在“平台”注册并采集过图像和指纹的学员,到校进行答辩资格审核之前应完成第一步。

    四、优秀论文评选

    各院应严格依照《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稿),结合论文答辩,做好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时间为每年的上半年,其中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核定名额。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 3月15日,各院领取学位申请书及答辩、归档材料。

   (二)3月30日前,各院向学位办送交全部学位论文(含电子文本)用于学术规范审查(要求匿名),《院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说明》(含电子文本,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本院研究生工作办公章)及学位申请书。未提交论文及申请书的,视为未申请。学位申请书经学位办审核盖章后,由各院留存归档。

   (三)4月10日前,各院向培养办送交提前毕业研究生审批材料:《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并附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硕士)、导师及本学科两名专家对毕业论文初稿的质量鉴定(博士)等。

   (四) 4月20日前,各院报送答辩工作日程。

   (五)5月5日前,各院向培养办报送《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名单》(见附件2、3、4、5)。

    (六)5月30日前,各院向学位办报送《中国政法大学学位信息报送单》、《中国政法大学学位信息报送表》、《拟授予博士人员简况表》(见附件6、7、8)、学位分委员会决议(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及本院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人员名单,上报的附件不要更改格式及字体大小。

    (七)6月18日各院到研究生院粘贴毕业及学位证书照片。 6月25日领取证书。地点均为旧一号楼323室。

    (八)7月9-10日,各院向学位办报送全部获得学位者的署名学位论文一份和经学位获得者授权的论文两份,《学位论文授权使用书》(见学位办常用下载http://yjsy.cupl.edu.cn/articleinfo/detail_7_63_1187.html 。)夹放在相应的论文中。以上三份论文分别打捆提交(含电子文本,其中经授权的两份论文电子文本只需提交一份,即全部论文一个文件夹,经过授权的论文另提交一个文件夹)。

    各院应要求学位申请人向校图书馆送交通过论文答辩的学位论文四本并通过校图书馆论文网上提交系统提交电子文本。凡不按时送交者,相关责任自负。

    (九)9月5—10日,各院向学位办报送优秀论文汇总名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含电子文本)、评阅书及答辩决议复印件、论文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本,纸质版须进行匿名处理),同时,应注意留存博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用于下半年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介绍及向北京市及教育部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十)各院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论文答辩材料归档,其中,尤其要注意日期等程序方面的规定;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答辩工作的学院,在将授予同等学力人员档案送交校文书档案室归档前,须先经学位办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 院学位申请情况说明

2.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3.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4. 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人员名单

5. 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人员名单

6.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信息报送单

7.中国政法大学学位信息报送表

8.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结果汇总表

9. 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