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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单位:学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07

科协发组字〔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教育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各有关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部委直属高等学校:

  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结合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同参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的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对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决定充实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并对主要职责进行适当调整。现将充实、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勤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

  副组长:林蕙青 教育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
      黄伯云 中国科协副主席、常委会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主任
      邓 勇 中国科学院副秘书长、研究生院党委书记兼常务副院长
      晋保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科研局(学部工作局)局长
      白玉良 中国工程院秘书长、党组成员

  成 员:李 森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部长
      孙也刚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正司级)
      黄宝印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
      王延觉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
      杨 光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司长
      周德进 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局长
      刘晖春 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学部工作局)副局长
      徐 进 中国工程院二局副局长

  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主任由李森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孙也刚、黄宝印、王延觉、杨光、周德进、刘晖春、徐进、罗晖(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副部长)、王康友(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部科学技术司、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国工程院二局、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有关同志组成。

  二、主要职责

  确定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指导各省区市制定宣讲教育的实施方案;指导宣讲教育宣讲专家队伍建设;落实宣讲教育的资金和条件保障;指导宣讲教育的宣传报道工作;领导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直接牵头的宣讲教育;指导各省区市相关单位牵头的宣讲教育;综合协调宣讲教育工作事宜,做好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之间的沟通、协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