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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学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07

科协发组字〔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教育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各有关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研究生部,有关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由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同组织开展。现就做好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以下简称“宣讲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指示精神

  2012年宣讲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王兆国、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宣讲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宣讲教育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坚持以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为主要内容,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的要求,将宣讲教育覆盖全体研究生,作为研究生培养环节纳入常态工作,注重实际效果,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抓落实。要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建立起宣讲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开展集中宣讲教育

  作为示范和引导,2012年9月,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将在人民大会堂继续主办“2012年首都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报告会”,邀请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著名科学家为首都高校、科研院所2012年新入学的研究生作宣讲报告。各省区市也要坚持开展集中宣讲教育,要在9月份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举办一场以上集中宣讲报告会。各省区市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所属地市举办集中宣讲巡回报告会。集中宣讲工作要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各省区市要精心、细致地做好集中宣讲报告会的筹备、组织工作,要加强对集中宣讲报告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宣讲教育的浓厚氛围,确保报告会有声势、有影响。各省区市要在集中宣讲报告会举办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情况应包括报告会时间、地点、规模、出席领导和嘉宾、参会人员构成、报告人及其报告题目和主要内容、报告会效果、媒体报道情况等。请将报告会现场图片、影像资料以及报告讲稿、演示文稿(ppt)等刻成光盘,一并报送。

  三、扎实开展普遍性宣讲教育

  开展好普遍性宣讲教育是对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主体作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宣讲教育全覆盖的基本保障。各省区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好辖区内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面向全体研究生普遍开展宣讲教育的工作落到实处。各省区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要在上半年完成本地区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数量的统计工作,并填写《2012年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人数统计表》(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送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份,新生报到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发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读本或材料;新生开学后,要全面启动宣讲教育。所有研究生导师要与指导的研究生开展一次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主题谈话、谈心活动。鼓励开展主题鲜明、注重实效的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鼓励探索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举措。宣讲教育研究生全覆盖工作要在11月底前完成。

  四、逐步扩大宣讲教育对象范围

  宣讲教育工作自2011年开展以来,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予以广泛好评。2012年,宣讲教育要在实现研究生全覆盖的基础上,向高年级本科生、青年教师、青年科技工作者拓展。各高校要将高年级本科生逐步纳入宣讲教育对象。各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11月底前组织一次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入职的教师、新入职的科技工作者、新上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新上岗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宣讲教育,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面向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青年教师、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工作。

  五、推进宣讲专家队伍建设

  推进宣讲专家队伍建设是推动宣讲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组建全国层面的宣讲专家队伍,并大力支持院士、专家投身宣讲教育工作。各省区市要继续做好建立省级层面宣讲专家队伍有关工作,并指导青年学生、青年教师、青年科技工作者数量较多的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本单位的宣讲专家队伍。省区市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已完成宣讲专家队伍组建的,可结合扩大宣讲教育对象范围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宣讲教育专家队伍;尚未完成宣讲专家队伍组建的省区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在6月30日前完成组建。各省区市将本省区市宣讲专家队伍名单和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宣讲专家队伍名单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送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宣讲专家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宣讲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各高校、科研院所要积极支持院士、专家参与到宣讲教育中。

  六、加强宣讲教育工作统筹与指导

  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宣讲教育工作发展需要,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领导同志充实到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充实后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谋划2012年工作,提出了2012年全国宣讲教育工作要点。为着力推进宣讲教育工作,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定于2012年6月上旬在北京召开“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部署2012年工作。

  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实本地区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谋划好本地区宣讲教育工作,制定2012年宣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报送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条件的省区市要召开宣讲教育工作会议。

  各高校、科研院所的宣讲教育工作在所在省区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各省区市宣讲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省区市和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宣讲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督促,适时派出督查组实地督查。要坚持办好《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做法,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大宣讲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办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专栏,进一步扩大宣讲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宣讲教育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各省区市要认真做好宣讲教育工作总结,要突出本地区宣讲教育的特点、成效和社会影响,同时填写《2012年研究生参加宣讲教育统计表》(附件2)、《2012年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附件3)、《2012年宣讲教育活动汇总表》(附件4),于12月15日前报送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科研院所举办宣讲教育活动的图片、音像资料、报告讲稿、报告演示文稿(ppt)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送。

  联系单位:全国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100863

  联 系 人:解欣    刘 洋(010)68511664、68571890

       张 艳(010)66097889

       陈红娟(010)59358388

       黄 英(010)85195639

       吴晓东(010)59300357

  传 真:(010)68519619

  电子邮箱:
xjjy2@cast.org.cn
 

  附件:1.2012年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人数统计表    

     2.2012年研究生参加宣讲教育统计表    

     3.2012年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    

     4.2012年宣讲教育活动汇总表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