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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
发布单位:学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4-02

 

法大党发〔2009〕8号                          签发人:高浣月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师德建设是教育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是学校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在现阶段,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高师德素养,是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环节。人才培养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先,教师的一言一行、思维和情感方式、习惯和行为模式对学生具有强烈的示范作用,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直接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近年来,我校改革建设事业始终保持着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未来建设事业中,如何实现快速发展与有序发展的有机统一,是学校面临的重要课题。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学术与职业道德优良、教学与科研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是保持学校事业快速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法科强校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的基本要求。

    加强师德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当今社会,世界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意识形态的渗透与反渗透日益尖锐和复杂,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产生深刻影响,这使高等教育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也对高校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加强师德建设是我校师德师风现状的现实要求。近年来,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教师队伍在整体规模和业务水平上迅速提升,成为推动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的主力军,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明显,广大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严谨治学、悉心育人,在艰苦的办学条件下,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政法教育事业的进步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师德榜样,师风楷模,为师生敬仰,为学界称颂。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学校师德师风确实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部分教师职业意识淡薄,不认真履行教师的基本职责,不遵守基本的教学规范,对工作敷衍塞责;部分教师缺乏育人意识,对学生缺乏爱心,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不闻不问,甚至极个别教师丧失政治立场,在课堂上散布与党的教育方针相反的言论,用腐朽和低级的人生观价值观误导学生;部分教师在科研上不思进取或急功近利,甚至无视基本的学术规范;部分教师缺乏团队意识,不关心学校、学院建设发展,不参加学校、学院的集体活动,甚至个别教师将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和学校之上,损害学校声誉;还有个别教师见利忘义,将主要精力投入在以营利为目的社会兼职上;个别教师个人追求低级趣味,扭曲生师关系,严重损害教师群体的形象,等等。学校在师德建设上也存在问题:个别教学基层组织疏于建设,导致教师处于松散疏离的状态;院部等二级单位在师德建设中的任务不明确,作用不突出;学校的管理制度缺乏明确统一的导向,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等等。

    上述问题尽管是极个别的,但其作用之消极,影响之恶劣,不仅败坏了学校多年积淀而成的良好校风,损害学校的社会声誉,更为严重的是直接影响学生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这些问题,是现阶段社会问题在校园的必然延伸和反映,是个别教师放松个人要求、教师责任感和荣誉感日渐淡薄的结果,也是学校在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必须直面的新问题。我校肩负着为国家建设培养法律以及其他高素质人才的光荣责任和艰巨任务,在现阶段加强师德建设,既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也是不辱国家使命的关键所在。对此,全校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达成共识,形成自觉,付诸行动。

    二、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联系学校发展稳定的工作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学术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

    (二)基本任务

    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通过制度规范、舆论引导、榜样示范、监督制约、个人自律等各种方式,明晰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把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作为对教师的职业要求和行为规范,使“坚定理想、用心育人、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理念成为我校教师的精神追求和行动目标。

    加强师德建设,使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恪守教书育人的职业道德,做到以言传道、以行垂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形成求真务实、诚实守信、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形成团结协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加强师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把职业道德要求与教育个人发展结合起来,使教师成为师德建设成果的受益者,使教师获得公平和谐的发展空间,让教师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展现,从而全面推动学校建设事业的发展。

    (三)建设工作原则

    1.坚持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重视思想教育,引导教师加强自律,增强教师提高师德水平的自觉性;同时把师德建设融于科学有效的学校管理之中,形成有效的制约,发挥正确导向作用。

    2.坚持把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在严格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要求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创造宽松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促进教师个人事业的发展。

    3.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学校情况,探索加强师德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务求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措施

    (一)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共抓、部门协作、院部落实、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加强师德建设,要举全校之力,齐抓共管,使师德建设成为学校持之以恒的基本建设任务。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师德建设工作,对学校师德建设作出总体规划与部署;院部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组织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总体部署,把院部师德建设工作纳入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体系之中;学校组织、人事、教务、科研、宣传、工会等部门按其职能各自承担的师德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承担师德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共同抓好师德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搭建形式多样的教育平台

    师德建设问题首先是教育问题,教育作为正面引导的基础方式和手段,是提高教师师德意识的主要途径。学校要针对不同的教师群体,以不同的方式和手段,促使教师自觉地进行自我塑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使高尚师德成为教师群体的共同追求和教师个人的终身追求,形成教师群体的自律和自我约束,做到随时随地自觉排斥抵制、自觉地反对和纠正个别教师不道德的思想和行为。

    学校将加强青年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培训,鼓励老教师以自身多年从教的经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和进步;通过讲座、主题论坛、实地考察等专项活动,使教师开阔视野,深入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中国国情,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通过校园媒体、先进师德报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办学传统,宣传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的优秀事迹,树立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活动,使教师们从中领悟师德的内涵,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神圣感。有关部门在出台涉及教师的有关政策过程中,要以授权、委托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教师参与的范围,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校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定期举办面向教师的网上咨询和培训,宣传、讲解与之有关的政策和规则;在原有的教学基本功大赛等旨在提高教师业务的活动之外,发挥学校社会团体作用,定期组织教师沙龙和文体活动,为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提供平台和机会,密切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的关系。

   (三)完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体系,进一步明确职业目标要求

    教师的职业道德主要是体现在教师的教学科研等各项活动中,体现在教师的一言一行上。学校将修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术规范》,制定《教学行为规范》,从而健全和完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体系,规范教师的行为方式,明确教师在教学中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在讲台上什么能讲,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在与学生的交往中,什么必须要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坚决不能做,使教师清楚把握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和努力方向,并严格遵守。

    (四)旗帜鲜明,以师德为各项制度建设的导向

    教师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是师德建设的根本保障,学校将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激励制度体系,特别是确立公正的教师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要把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评优、晋级晋职和岗位聘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类人才和专家评选的重要标准;把师德建设状况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资管理等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估各院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领导、各部门、各院领导进行年度考核和群众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形成师德建设激励机制;以制度方式给予教师尊重、爱护、荣誉和报偿,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失当行为予以必要惩罚,充分发挥制度应有的导向功能。

    (五)加强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和校正违规行为

    为保证有关制度规范的落实,学校将通过采取教学督导、网上师德意见信箱、学生评价、接受投诉等措施,了解掌握师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有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教师提出警示,进行帮助和教育,并根据违反规范的不同程度给予相应的惩处;建立完备的监督体系,明确受理师德投诉的机构和承担师德评价的组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教师群体的自律自治作用。

    学校在师德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中将充分贯彻“学术立校”和“以教师为本位”的理念,营造浓郁的崇尚学术、尊师重教的校园风气;要虚功实做,尽学校所能,给教师以无微不至的关心,为教师的个人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营造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切实为教师的解决实际困难,凝聚团结广大教师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师德建设工作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师德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增强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效性,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在工作机制上明确分工,各尽其职,确立责任体系

    1.学校党委全面领导师德建设工作,对学校师德建设作出总体规划与部署,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评估,指导各院部开展师德建设工作。

    2.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组织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把师德建设纳入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工作之中,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评价并予以处理;可以建立师德考评档案,正确运用师德考评结果;院部师德建设工作纳入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体系。

    3.组织、人事、教务、科研、宣传、工会等部门把本部门业务工作与师德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部署,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师德建设工作,制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和教学评价考核标准,并与各教学院部共同负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的跟踪和情况分析与反馈,加强教学活动的约束和管理,对违反教学规范的行为作出处理;科研处负责教师科研活动中的师德建设工作,完善学校学术规范内容,督促、检查教师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况;组织部和人事处负责干部选拔聘用、引进教师的道德素质把关;人事处要结合人事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师德建设的考核奖惩机制,在年度考核、岗位聘任、人员调配工作中增加师德内容,有计划地组织教师有关师德教育的培训工作;校工会负责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书育人经验交流、师德楷模评选表彰等;宣传部门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师德先进典型和师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等。其他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承担师德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共同抓好师德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体系

    1.修订《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点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人事部门将对2006年已出台的《中国政法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条,进行补充修改,进一步细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使之更具操作性,并重点增加监督制约机制。(人事处负责)

    2.制定《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行为规范》,严格规范教师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活动。通过教学行为规范,明确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秩序中的责任,规范各教学环节对教师的要求,加强对违反教学规范行为责任的追究。(教务处负责)

    3.修改《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重点要加强对学术失范的监控和惩处。对于学术失范事件,要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惩处,同时,要着重致力于学术失范的预防机制建设,避免潜在的学术失范现象的发生。(科研处负责)

    三、将师德建设工作贯穿在教师管理的各项制度之中

    1.在引进人才、接收毕业生来校任教的环节中,将个人品德作为考查的重要内容,把好入口关。(人事处负责)

    2.加强教学督导员对教师师德的督察力度,重点检查教风和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情况,并将其作为对教师绩效评价的内容之一。(教务处负责)

    3.严格考核管理。严格年度考核,对没有完成教学任务者坚决按考核不合格处理;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教学规范、学术规范行为进行警示和处分;岗位考核中的评价指标将科研与教学并重;对在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并作为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条件。(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负责)

    4.在教师岗位聘任中,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聘任条件中在重视学术能力的同时,提高教学、培养人才、学科建设等贡献在评价中的权重;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经劝诫仍不改正,或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予以解聘。(教务处、人事处负责)

    5.在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在普遍提高教师收入同时,重点奖励师德高尚、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对学校学科建设、培养人才等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人事处负责)

    四、搭建日常教育平台

    1.强化教师的师德培训和培养工作。在进一步完善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的同时,加强师德的培训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培训,切实落实对青年教师在学习、工作、思想等方面的“传、帮、带”制度,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师德和业务水平;实行政策倾斜,制定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资助和鼓励品德优秀、业务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参加各种进修提升、学术活动、科研项目研究等。(人事处负责)

    2.组织师德教育的专项活动。每年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适合教师特点、富于时代性和感染力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适时举办系列师德论坛,进行交流和研讨。在师德教育中要大力提倡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树立起切合教师职业性质的价值观念。(宣传部、工会、人事处负责)

    3.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宣传师德先进典型,特别要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对我校老一辈著名教授教书育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发挥师德典型的榜样和示范作用,以优良师德风范引导青年教师,推进全校教师师德水平的提升。(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负责)

    4.把有关师德评优工作作为教育的平台,使每一次评优都成为一次学习、教育的过程。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每次评优,要广泛宣传,明确评选标准,公开评选程序,吸引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激励先进,教育他人。(工会、教务处负责)

    5.充分发挥学生在师德建设中的师生互动作用,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通过“十大最受本科生欢迎的教师”评选活动或对学生的问卷调查、学生的征文活动,由学生推出“我心目中的教师形象”、“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并把学生对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吸收到师德规范中,激励教师以德修身、以德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负责)

    五、建立有效的师德评价与监督机制

    1.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行为规范和学术规范,是进行师德评价的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职务晋升、聘岗、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2.校院两级通过教学督导、网上师德意见信箱、接受投诉等渠道,了解可能存在的师德问题,并由有关部门和教授委员会进行事实调查和性质的确认,根据情节分别由院部和学校负责处理。(人事处负责制度建立,各院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