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法大发〔2009〕106号)、《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法大发〔2011〕 15号),从即日起科研处开始受理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2024年1-10月,以我校名义(含所属机构)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
(二)2024年1-10月,我校教师出席境外国际学术会议。
二、资助条件
(一)举办国际会议,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以中国政法大学(含所属机构)名义举办或承办且已经教育部批准;
2.会议时间不少于2天,规模不少于40人。其中,外国学者不少于8人,中方学者包含港、澳、台学者;
3.参会外国学者须来自5个以上(含5个)国家;
4.会议具有连续性。
(二)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应符合:
1.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不包括由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地区性学术会议;
2.应我国政府邀请,作为我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出席政 府间、国际组织会议的,视同出席国际学术会议。
详细申请资助条件和要求参见资助办法(附件1、附件2)。
三、材料提交
(一)举办国际会议,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3),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cupl.edu.cn,并命名为:举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级单位公章提交至科研处(2份);
2.《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会议预算审批表》(附件4),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cupl.edu.cn,并命名为:举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会议预算审批表》,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级单位公章提交至科研处(2份);
3.教育部批准办会的文件、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复材料等(原件);
4.《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国际会议报销单》(附件6),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cupl.edu.cn,并命名为:举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国际会议报销单》,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级单位公章提交至科研处(1份);
5.会议背景材料(1份);
6.会议举办计划和议程(1份);
7.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如无法提供签到表,可提供参会人员名单、联系方式)(1份);
8.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发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委托协议(合同)等资料;
9.如达到5万元及以上,需提供大额资金使用审批单;
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法大发〔2016〕102号)(附件8)。
(二)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5),word电子版发送至kyc@cupl.edu.cn,并命名为:姓名+所在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级单位公章提交至科研处(2份);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批准文件(原件);
3.《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会议报销单》(附件7),word电子版发送至kyc@cupl.edu.cn,并命名为:姓名+所在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会议报销单》,纸质版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级单位公章提交至科研处(2份);
4.会议正式邀请函(含外文翻译件)(2份);
5.会议正式议程(2份);
6.论文录用通知及全文复印件(第一作者)(1份);
7.参会新闻报道(1份);
8.相关票据:机票及登机牌、住宿费发票、会务费(注册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小票等消费凭证(所有票据要求用铅笔注明票据类型、金额及币种);
9.北京市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2份);
10.因公护照复印件(2份);
11.中国政法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2份);
12.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2份)。
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法大发〔2016〕101号)(附件9)
科研处对申请资助的单位或教师,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对入选的单位或教师,按照书面申请的先后顺序,在争取到的经费额度内进行资助,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述资助流程详见附件10、附件11,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 系 人:马为文
办公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B504
办公电话:58909559
电子邮箱:kyc@cupl.edu.cn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法大发〔2009〕106号)
2.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法大发〔2011〕15号)
3.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4.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会议预算审批表
5.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6.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国际会议报销单
7.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席国际会议报销单
8.中国政法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法大发〔2016〕102号)
9.中国政法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法大发〔2016〕101号)
10.申请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工作流程(修订)
11.教师出席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工作流程(修订)
科研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