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我校名家论坛第277讲在线上举行。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教授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数字政府的法治构建”的精彩演讲。本次论坛由科研处、人文学院主办,民商经济法学院于飞教授主持。
马长山教授认为,信息革命促使现代政府向数字政府转型。在此过程中,现代法治理论无法完全满足建设数字政府需求,应当推动数字政府法治化建设。
信息革命带来的数字化转型有三个表现。第一,打破物理时空。如数据时代下出现虚拟时空、数字孪生、身联网等现象。第二,赋予人双重属性。数字时代促使人具备“自然人”与“数字人”的双重属性。人的身份数据、关系数据、行为数据、情感数据被大量储存,可被用于精确分析。第三,智能替代。数字时代社会逐步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大量现有简单、重复、规律的脑力劳动将被替代。
现有法治架构无法应对这三项信息革命产生的后果,数字政府建设陷入法治困境。第一,数字赋权导致功能失衡。比如权力扩张、制约消解、时空失效等。第二,数字时代政府主要任务改变。需构建“用户-数据-政府”协同共治。第三,政务在线约束对行政权力和规避官僚主义提出新要求。第四,民主参与常被排斥在算法决策外。算法决策的正当性、合法性及合理性需重新被考量。第五,技术规制可能导致伦理道德被忽视。技术与人文应合理融合。马长山教授提出,为走出数字政府的法治困境,应确立数字法治原则、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探索数智治理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与信任保障、塑造数字公民品格。
与谈人金晶副教授和崔蕴华教授表示从马长山教授的讲座中获益颇多,并总结了讲座的要点,延伸了讲座的主题。此后讲座进入提问环节。同学们提出了与“数字政府基本构成要素”“政务数据及法律规制”和“数字行政法基本框架”等主题相关的疑惑,马长山教授一一耐心解答。他认为数字政府的构成要素并非仅存于物理空间,在数字空间也有体现。政务数据应当包括政府收集、政府运行与政府监管三方面,其规制也应从确权、交易和保证安全等角度进行考量。他还表示数字行政法是数字法学的一个分支,也应按照数字法学的逻辑、范畴及体系进行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