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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论坛】浙江大学熊明辉教授做客我校名家论坛 谈“逻辑学、法学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互动”


2024年11月30日,我校名家论坛第315讲暨“法大AI奇妙夜·人工智能:法律、逻辑与哲学”系列讲座第1讲在海淀校区成功举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求是特聘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士熊明辉担任主讲嘉宾,主讲题目为“逻辑学、法学与人工智能之间的互动”。参加本次论坛的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舒国滢、冯威,北京师范大学哲学院琚凤魁,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李章吕,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孔红、王建芳、崔玉珍、付小轩、钱彦臣等教师,以及相关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四十余位师生齐聚一堂。本次论坛由科研处、人文学院主办,人文学院法治文化研究所承办,法治文化研究所教师阴昭晖主持。



主讲嘉宾熊明辉深入讲解了逻辑学、法学与人工智能的三方互动。他首先介绍了三个学科研究的领域、目的和关注的重点,对其学科定位进行了清晰的界定。熊明辉认为,逻辑学是关于推理和论证的学科,法律逻辑学是关于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学问,而法律人工智能是关于自动法律推理和自动法律论证的学问。他指出,三者的结合即一个自动法律推理的问题,并通过传统法律三段论向法律五段论的展开详细论述了人工智能法学疑难问题解决的可能性。紧接着,熊明辉对于现实的学科交叉实际应用问题也提供了思路,即在自动化、电子取证、法律信息检索以及诉讼风险评估等方面,人工智能都在法律辅助的道路上大有可为。然而,他也特别指出,人工智能的应用有其局限性,最终只能从事低端劳动,不会也不能替代法官和律师,人工智能的发展始终不能取代人类的思考,“理解”作为一个非逻辑学领域的概念也构成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技术限制。最后,熊明辉对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系统而详尽的梳理,为在座师生了解研究脉络、检索知识来源提供了新的思路。

熊明辉的精彩演讲结束后,与会师生展开了热烈的交流与讨论。舒国滢针对法学、逻辑学以及人工智能在学术研究和问题解决中的定位发表了深刻的见解。他认为与传统逻辑学研究相比,法学学科更关注事实存在前提下法律运用的逻辑,并以长期存在的社科法学和教义法学论争为例强调了法学本身对行动的关注,包括已经发生行动的三段论适用和未发生行动不可预知的本体论效果。此外,他还重申了法教义学对逻辑学有着巨大的理论需求,对使用逻辑学得方法解决法学难题寄予厚望。交流过程中,舒国滢现场板书,对逻辑上的问题进行了更精细的公式化展开。

孔红从逻辑学的角度回应了舒国滢的问题,即道义逻辑的语义部分能够刻画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对待规范两种不同观点。同时,孔红也对熊明辉所谈的五段论中“是”与“应当”的问题进一步提问。对此,熊明辉也给予了相应的解答。

王建芳对熊明辉演讲的启发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补充了逻辑学对“是”与“应当”问题的关注,希望案件事实如何涵摄与法律规范之下在法律五段论中能够更清晰地得到展现。她也对浙大数字法学实验室的研究动态表示关切,希望进一步了解和学习。

付小轩从人工智能逻辑与普通形式逻辑的区别入手,强调了二者在学理上关注点的不同,同时对于法律推理与逻辑结合研究的可行性表达了积极的看法。钱彦臣则更加关注“真”对逻辑的价值,他认为,“真”在规范语境下依然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前提下补充讨论了“是”与“应当”的问题。

崔玉珍从法律语言学的角度,表达了对语言手段在逻辑应用中的关注,强调了修辞在语言手段中的重要价值,对将修辞学纳入人工智能研究的可能性发出提问。冯威则认为,法学领域同样可以做出带有真值的命题,但相较于法律具体规定的“是”的问题,法学学者关注的重心在于法律解释和规范命题。

琚凤魁和李章吕也分别进行了评议和提问。对于他们谈到的形式逻辑法律推理的必要性、法律五段论、“是”与“应当”以及法律对推出可靠性的要求等问题,熊明辉都一一进行了答复。

最后,阴昭晖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的总结,呼吁同学们关注逻辑学、法学与人工智能学科的学科互动与研究动态培养研究兴趣,提升学术水平。

本次讲座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我校相关专业的师生提供了一个跨学科的学习和交流平台,也对推动逻辑学、法学与人工智能的交叉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专业研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科研处   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