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室、中心: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推进学校世界一流学科、一流大学建设工作,突出科研实绩,注重贡献评价,表彰在科学研究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结合学校实际,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评选奖励办法(法大发〔2025〕17 号),现将首届(2025年)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奖励名额
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分别奖励在学校科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个人奖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10名和二等奖20名;
集体奖5个,不设奖励等级。
二、推荐名额
个人奖由满足条件教师个人自主申报,经院级单位(含在编科研机构)按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各院级单位不设推荐限额,符合条件即可推荐;
集体奖由院级单位(含在编科研机构)作为申报主体按规定条件进行推荐申报。
三、参评条件
(一)个人奖
个人奖申报人须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并满足以下条件:
1.特等奖
申报人在上一年度中,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
(2)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4)学术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5)独立发表1篇A+类论文;
(6)获得1项A+类智库成果。
2.一等奖
申报人在上一年度中,应满足特等奖的申报条件或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得各类纵向项目中的重点及重大项目立项;
(2)著作被认定为A类及以上著作;
(3)独立发表1篇A类及以上论文;
(4)获得1项A类及以上智库成果;
3.二等奖
申报人在上一年度中,应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得纵向项目立项;
(2)独立发表1篇B类及以上论文;
(3)获得1项B类及以上智库成果;
(4)独立出版1部C类及以上学术专著。
(二)集体奖
申报单位应在上一年度中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无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事件;
2.重视科研团队建设,积极组织本院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团队;已经获批的团队应方向明确、凝聚力强、建设绩效显著,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评价;
3.重视有组织科研工作,积极动员本院教师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组织得力,立项率高;
4.科研成果质量高,分布合理,科研成效突出。
四、材料提交
个人奖由参评教师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个人奖申请表》(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汇总表》(附件4)提交至推荐单位。
集体奖由申报单位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集体奖申请表(附件3)。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的word/excel版及加盖公章的 PDF 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张晋藩教育奖(科研)+推荐单位名称”,纸质版提交至昌平主楼A502 。
邮 箱:kyc@cupl.edu.cn
电 话:58909650
联系人:任东方
附件:
附件1:法大发【2025】17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首届(2025年)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个人奖申请表.docx
附件3:首届(2025年)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集体奖申请表.docx
附件4:首届(2025年)中国政法大学张晋藩教育奖(科学研究)个人奖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