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社科〔2003〕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一)经国家有关部委、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等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度重大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65项。
(二)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二)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三)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参与1个课题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投标。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21年9月3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五)申请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本次不能投标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三、材料报送相关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投标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启用2021年7月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投标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招标课题名称。
4.自2021年8月16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日。
各单位请务必按时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8月15日前,提交《投标评审书》(应使用2021年7月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初稿电子版(科研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辅导)。
(二)8月30日前,提交《投标评审书》定稿电子版(签字盖章的PDF版本,文件大小不超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
四、注意事项
(一)《投标评审书》中所有要求填写“出生信息”的请一律填写到“日”。
(二)《投标评审书》封面的“投标课题序号”为招标课题指南中的序号。
(三)投标课题名称必须与招标课题名称严格一致。
(四)研究经费使用范围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说明填写。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列明预算细目,同时还要列出分年度经费预算。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计算公式为:直接费用=资助总额-资助总额×间接费用相应核定比例。间接费用由项目依托学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间接费用一经核定,原则上不予调整。
项目资金需要转拨协作单位的,应在预算中单独列示,并对外协单位资质、承担的研究任务、外拨资金额度等进行说明。间接费用外拨金额由项目依托学校和合作研究单位协商确定,但学校间接费用和外拨间接费用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
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后期确需调剂的,应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单位内部调整审批程序,并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报教育部备案。
(五)《投标评审书》“所在院、系、所情况”一栏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投标评审书》等附件中各项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璇 邮箱:2057862668@qq.com
电话:58909651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501室
附件:1.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2021年7月版本)
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