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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4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化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年限为2年。

2.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3.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自3月22日开始)。申请者可从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入“项目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用计算机填写的《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五、材料报送

申请书电子版审核

        各单位请于2022年4月22日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提交科研处审核(邮箱:2057862668@qq.com)。

六、相关要求

1.《申请评审书》封面“学校代码”填:10053。

2.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附件:

1.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GBT13745-2009(人文社科类)

5. 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