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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党委召开“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讨论会

6月12日上午,科研单位党委在学院路校区B205会议室召开“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暨学习讨论会,科研单位党委书记杜学亮、委员王万华、顾元,以及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杜学亮主持。

 

会上,王万华介绍了校党委关于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部署,详细解读了科研单位党委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党委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科研实践,部分教师党支部书记就如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做了主题发言。法律史学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顾元从社会上存在的个别负面现象谈起,认为师德师风、传道授业解惑本就是教师的应有之意,“传道”不仅仅要在专业上进行指导,更主要的是做道德上的模范,做君子,然后才有资格去传授专业之长。他说处理师生关系的底限是:老师绝不能从学生身上谋取任何利益。法治政府研究院党支部书记王青斌在发言中说,“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与中国传统的“仁义礼智信”观念关联密切。从教师自身的角度出发,一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二要经常反思自己,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提升自身的理论学识,与学生共同进步;三要对学生有仁爱之心,关心学生成长成才,注重对学生思维的培养,做学生品格的引路人。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党支部书记李慧敏对“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提出及其内涵进行了系统讲述,表示教师要不断努力,从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精进学问、富有爱心甘于奉献等几个方面做到 “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

杜学亮进行了总结,充分肯定了各位教师支部书记对“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理解和阐述,并对科研单位党委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好相关活动方案;二要强化支部书记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三要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讲好师德故事、宣传师德典型、自查等各阶段活动;四要注意总结经验,收集好的做法、优秀案例,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会上,还对科研单位党委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相关活动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