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奖 曹明德
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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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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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 |
出版发表时间 |
中国参与国际气候治理的法律立场和策略:以气候正义为视角 |
中国政法大学 |
曹明德 |
论文 |
《中国法学》 |
2016年第1期 |
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巴黎协定》,确立起“国家自主贡献”(NDC)的温室气体减排方式,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巴黎气候大会并不是气候变化谈判的终结,未来的国际气候谈判还会持续,而谈判所达成的国际气候公约或协定的履行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 2℃温升控制目标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这些均离不开气候正义理念的指导。气候正义作为一种社会正义或法律正义,理应成为各国在未来国际气候谈判及履行国际气候协议的主要指导思想和价值评判标准。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应当秉承气候正义的理念并坚持如下法律立场:确立公平合理的减排标准,实现分配正义;完善气候变化公约的履约机制;发达国家应当制定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矫正正义。为落实上述立场,中国应继续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与美国、欧盟一起引领国际气候治理,并切实履行至今已达成的包括《巴黎协定》在内的一系列国际气候法律文件。与此同时,在国内应加大温室气体减排力度,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碳排放交易法规和环境税法,运用碳排放交易和碳税等市场工具,从法律、市场、政策等方面确保气候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