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奖 李海平
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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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
成果 形式 |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 |
出版发表时间 |
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从客观价值到主观权利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李海平 |
论文 |
《法学研究》 |
2021年第4期 |
客观价值论国家保护义务,是目前我国学界普遍遵循的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义务理论范式。该理论范式存在客观价值基点的可有可无、客观价值主观化的自相矛盾,以及自然权利、基本权利、民事权利国家保护混沌难分的逻辑困境。主观权利论国家保护义务,既可通过宪法概括性人权条款连接具体基本权利条款获得证成,也能化解客观价值论国家保护义务理论的困境,应是我国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义务理论的发展方向。主观权利论国家保护义务的构成要素包括:国家、受害人、加害人的三元关系结构及其中私人关系的公共性,国家保护义务的规则属性,最低限度有效保护与合宪性解释在司法裁判中的有条件运用。伴随着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义务从客观价值论向主观权利论的转型,基本权利双重性质也将从主观权利和客观价值秩序演变为防御权和受保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