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京高校今年不设限额指标,学校将不进行遴选,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全部报送。
二、申报政策主要变化
(一)调整学科设置
1.在原有23个申报学科的基础上,增加了“古典学”和“科学技术与社会”两个研究领域,进一步加强这两个领域的研究工作。
2.对部分学科名称作了调整。
3.增加了“KSC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TYK健康中国建设”等二级学科,删除了“计划生育学”等二级学科。
(二)突出问题意识
1.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意识,按照调整后的“课题设计论证”和“活页”填写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研究的具体问题、研究视角和核心概念。选题说明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内容。
2.申请人要认真细致拟定课题名称,原则上不加前缀后缀,清晰明确地突出所研究的问题。
3.鼓励申请人围绕《申报公告》所列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三、申报资格要求
按照《申报公告》第一、四、五、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
严格落实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
1.申请人已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
2.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5年4月25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3.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社科工作办通报批评的;
4.申请人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
(二)课题组成员
1.申请人同年度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包括主持人)最多参与1个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
3.邀请课题组成员时务必经过其本人同意,并确认是否超项,申请人或成员超项将导致申报材料无法提交。
(三)课题论证:
1.选题不符合《申报公告》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
2.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的;
3.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
4.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5.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四)申报材料:
1.不采用2025年3月版《申请书》或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
2.《申请书》申请人、课题组成员未签字的,责任单位未审核盖章的;
3.《活页》中出现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
四、《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1.采用系统下载的模板。
2.必须填写课题名称,并与申报系统信息一致。
3.课题论证须按提纲撰写,不得缺项。其中[选题说明]为本年度新增内容。
4.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5.预期成果形式须与申报系统保持一致;预期成果包含两种形式的,结项时须同时提交两种形式的成果,成果形式需明确具体,尽量不要选择“其他”;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论证中予以说明。
6.研究基础:
①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
②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③注意前期研究基础的真实性,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注明“待刊”、“待出版”、“已录用”等字样。
7.项目一经立项,课题论证活页将作为结项时评价项目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和内容要符合立项设计。因此,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计划。
五、材料提交
1.网络申报
《申请书》: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打包下载《申请书》(网络填报版),按模板要求填写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活页》:上传PDF版。
2.纸质材料
《申请书》由系统生成打印,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封皮右上角务必填写“项目序号”,并与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编号”一致。
5月8日、5月9日,集中接收定稿纸质版《申请书》;5月9日前,电子版定稿《申请书》(Word版本文件,以“所在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科研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均请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