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贯彻“学术立校”发展战略,推进学校世界一流学科、一流大学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知识传承、学术创新的高质量学术成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著作出版管理办法》(法大发〔2025〕14号),现启动2025年度(首批)中国政法大学学术精品著作文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学术道德,遵循学术规范,学风优良,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为我校在编教职工,为著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二)著作书稿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导向正确,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2.在提出原创性理论或标识性概念应具有突出贡献或具有创新性时代价值。
3.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4.申报成果须为中文学术著作。同一申报人限申报1项,字数须20万字以上。
5.申报成果应为已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的书稿或已经出版的且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优秀学术著作再版。
尚未公开出版的书稿,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社会价值或应用价值和出版价值;
已经出版的著作,应是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反响,进一步修订完善、符合再版条件的学术著作。
二、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材料
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填报准备相关材料。尚未公开出版的书稿申请“文库”项目的,以个人申报的方式申报。已经出版的且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优秀学术著作申请“文库”项目的,采用个人申报和院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二)初核
各院级单位收到申请人的《项目申请书》等材料后,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院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初审推荐,并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学校科研处。
(三)复核
学校科研处对通过初核的申报人资质及报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等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项目,进入评审程序。
三、评审程序
(一)初评
1.尚未公开出版的书稿,学校科研处按照申报“文库”项目的专业分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同行专家,组成初评专家组,对本专业申报的“文库”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终评程序的“文库”项目。
2.已经出版的且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优秀学术著作申请“文库”项目的,不需要上述初评程序。
(二)终评
学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对进入复评程序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文库”项目,并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中国政法大学学术精品著作文库”。
四、出版
1.入选学校“文库”项目的著作,由学校承担出版经费。作者按照出版流程与指定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文库”项目一般采取先补助、后出版的“事前补助”方式。原则上入选著作正式公布后12个月内完成出版任务。
2.入选学校“文库”系列的著作尚未出版的,可继续推荐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如获立项,我校“文库”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著作优先入选。
4.入选“中国政法大学学术精品著作文库”著作在出版或再版前,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者,“文库”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院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科研处办理。重大变更事项,报学校科研处批准后执行。变更期间,暂停拨款。
(1)变更出版社
(2)变更著作名称
(3)变更著作责任者
(4)著作内容有重大变化
(5)项目延期完成
(6)终止项目
(7)其他需要报批的重大变更事项
五、申报材料报送
申请材料包括:
1.《中国政法大学学术精品著作文库》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 2份。
2.《中国政法大学学术精品著作文库》申报成果概要(附件2)一式2份,字数3000字以内,包括研究背景、主要内容、学术价值及创新点,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成果(书稿全文)一式2份,应包括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译著须同时提交版权授权证明)。
4.申报成果查重报告1份。
5.《中国政法大学学术精品著作文库》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6.再版项目须提供原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确保无产权争议。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请在截止日下午5点前完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报送昌平校区办公楼A502室,A4纸双面打印,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电子版请按“学院+申报人姓名”方式命名,然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upl.edu.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评审过程中申报成果不得出版。
2.获得后期资助项目后未完成出版任务的作者,不能申报。
3.今年申报未入选的成果,明年不能重复申报。
4.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备份。
5.联 系 人:任东方
联系电话:010-58909650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502室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著作文库文库》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著作文库文库》申报成果概要.doc
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著作文库》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