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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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8年举行第七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3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六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http://kyc.cupl.edu.cn/qrsfxyjcg/sy.htm)、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和下载《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同时报送《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三)法学研究机构,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申报者,按要求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上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可自行报送。

四、申报材料

(一)《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版),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qianduanshengjiang@cupl.edu.cn。发送邮件的主题和文件名请标明:“xx单位 第七届钱端升奖申报材料”

(三)专著3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四)论文3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五)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六)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18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1.邮寄: 2018年6月27 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请挂号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 谭义收。邮编:102249

2.直接报送:6月26日-27日 受理申报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办公楼A502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义 010-58909103,18600797296

           谭瑾  010—58909656

传  真:010-58909105

钱奖材料报送专用邮箱:qianduanshengjiang@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