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等 奖
  
 
  
   
    
     | 成果名称 | 形式 | 作者 | 单位 | 出版单位  (发表刊物) | 出版(发表)时间 | 
    
     | 得形忘意: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 | 论文 | 苏亦工 | 清华大学 | 中国社会科学 | 2005年第1期 | 
   
  
  
  
  
 东方人的法典情结由来已久,自 李唐以后形成的“唐律情结”绵亘至近代,逐渐演变成对引入的西式法典的崇奉,乃至在日、韩、中等东亚国家形成了本文所称的“民法典情结”。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究其实质不过是为名所累,求其形而忘其意。本文以唐律情结的由来及近代以降日、韩两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形成的民法典情结为参照背景,针对当今 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出现的相近问题展开分析,认为民事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造就出一种本诸公平精神、顺乎国情民生、有效捍卫私权、切实促进公益的民事法律 秩序,而非追求法典自身的完美。纵然得意忘形,亦未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