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奖
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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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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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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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发表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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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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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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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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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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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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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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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研究》的基本观点:犯罪构成是刑法理论的基石,罪刑法定是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自现行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之后,如何在不违背该原则的基础上适用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从以往刑法学界对犯罪构成问题的研究中找不到解决这一问题的答案;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教条化理解和机械化操作,又极大地偏离了法治国原则的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机能,并使司法丧失了作为司法的职能。开放的构成要件理论交给了我们解决以上问题的钥匙。
本文通过借鉴德国刑法中开放的构成要件理论,以解决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它认为根据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同样存在着开放的构成要件。用罪刑法定主义的构成要件明确性原则衡量,开放的构成要件正是配合罪刑法定主义的发展,而推陈出新的刑法构成要件规定方式,从构成要件明确性原则在立法技术上的实现可能来说,开放的构成要件更没有违背罪刑法定主义。该著作还指出承认开放的构成要件概念,必然带来我国刑事司法观念的改革和刑法适用体制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