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 高圣平
成果名称 |
单位名称 |
申报人 |
成果 形式 |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 |
出版发表时间 |
农地金融化的法律困境及出路 |
中国人民大学 |
高圣平 |
论文 |
《中国社会科学》 |
2014年第8期 |
在强化市场在农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基本思路之下,提出农地的金融化是农地财产属性和市场化的题中之义,论证了无论是否承认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都不影响农地的金融化。在制度重建时应注意到农地抵押的特殊性。农地抵押权人只能是融资机构,不能是自然人和一般企业;农地抵押人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须经过发包人同意,也无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农地抵押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公示方法,且登记是其生效要件;农地抵押权的实现不能以折价的方式,可以采取强制管理的方法,将相应农地转包或出租,并以该收益清偿债务,清偿完毕时即归还农地予抵押人,以达到农民不失地、不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公共政策目标。
本成果厘清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基本理论问题,为农地金融化的制度重建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方案,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