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钱端升奖获奖成果

高汉成

二等奖 高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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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刑律草案签注考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高汉成

论文

《法学研究》

2015年第1期


     《大清刑律》又称《大清新刑律》、《钦定大清刑律》,是中国法律史上第一部具有独立意义的近现代刑法典,同时也是清末各种新法中制定时间最长、争议最大的一部法律。自1907年10月3日和12月30日,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右侍郎沈家本分别上奏大清刑律草案总则和分则以后,对刑律草案的各种反馈意见便纷至沓来,其中以中央各部院、地方各督抚的签注最为重要。综观《大清刑律》的制定过程,在从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1910年《修正刑律草案》——1911年《钦定大清刑律》流变中,签注是一股主要的推动力量。考虑到清末“礼法之争”也是以《大清刑律》的制定为中心而展开的,因此对于深化《钦定大清刑律》和礼法之争研究来说,签注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关于大清新刑律草案签注的具体内容,笔者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签注视野下的大清刑律草案研究》分别有专章予以解读和分析(该书曾获2010年钱端升奖)。本文的继续创新之处,在于将签注视为独立的研究对象而不仅仅是《大清新刑律》和礼法之争研究的历史资料予以考察,同时在解读新发现的签注资料的基础上,对签注做系统梳理,考证其文献来源、整理要点、上呈过程和表现形式,澄清以往研究中的不清楚甚至错误的地方,力图呈现一幅签注本身较为清晰的系统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