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奖 朱文奇
成果名称 |
单位名称 |
申报人 |
成果 形式 |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 |
出版发表时间 |
现代国际刑法 |
中国人民大学 |
朱文奇 |
专著 |
商务印书馆 |
2015年 7月 |
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第一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任模式如何?其罪行构成要件又有哪些?本书将对这些问题,从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概要性的阐释。